想请问各位妈妈有没有遇过这种事
又该怎么去申诉
我姊在一家那种类似公益团体的幼稚园上班
结果他后来剖腹生产
按理说应该要做满40天的月子
结果公司通知他产假只有30天
而且之前请产假是给假不给薪
第2个月则是给薪不给假
这样不是太不合理了吗
可以去申诉吗
安徽助孕中介想请问各位妈妈有没有遇过这种事
又该怎么去申诉
我姊在一家那种类似公益团体的幼稚园上班
结果他后来剖腹生产
按理说应该要做满40天的月子
结果公司通知他产假只有30天
而且之前请产假是给假不给薪
第2个月则是给薪不给假
这样不是太不合理了吗
可以去申诉吗
安徽助孕中介发表评论
第2个月则是给薪不给假<<
这跟说废话没两样
好可恶的老闆
如果是产假,只要你有在这家公司上班,不论妳进去公司几个月,也不管妳有没有劳健保,妳的产假公司都是一定要给的,只是如果妳进公司未满半年,那么妳这56天的产假薪资是半薪,就是说妳这56天的薪水只能领到一半,不一定是全薪的一半,要看妳们公司是如何规定,有的是全薪、有的是扣伙食津贴、有的是底薪,每家公司不一定。
至于「生育给付」是向劳保局申请的,它有规定一定要加劳保满280天,而这280天是可以累计的,就是连妳之前的劳保加起来有满280天就可以申请了,并不是只限于在这家公司。
按照劳基法第五十条中规定,应该予产假八星期 第五十条(产假及工资)
女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
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
前项女工受僱工作在六个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间工资照给
未满六个月者减半发给。
产假天数:8周*7=56天(包含例假日)
生育给付的简介如下:
一.请领资格
1.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后分娩者。
2.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181日后早产者。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后分娩者是指参加劳保已经超过280天(9个月又10天),不管是在同一家公司或者是断断续续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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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规定归规定
每间公司给予的都不大一样
除非这间公司有完全照劳健保下去走
另如 有些外商公司就没有这些福利,又或是有更好的福利
(原作者于 2008-02-18 17:19:26 重新编辑过)
版妈:
这应是可以去劳保局申诉的
但申诉前有一点可能要先想清楚哦
你姐申诉后若打算离开;那大可去申诉
可以一吐怨气
但若你姐要继续在那工作的话
想必老闆也要想办法把你姐逼走的
当初我大姑也是因为公司给的产假与劳委会不同
少了10多天,她老公也是很气愤,
想说在台北怎可能还有这种情况
又不是在乡下地方,
本来她先生要去跟她老闆理论的
但我大姑说你去闹一闹 我要还不要作丫?
事后也是自认倒楣,
不过还好我大姑她是因为年资及待遇都不错
不然真的会把老闆骂的狗血淋头
可以去申诉
但可能要有相当的觉悟
最坏得情况是,争取到应得权益,但无法在这间公司待下去噜
不过,亏它们还号称公益团体
对员工一点都不公义
请问圣哲妈妈
如果劳保满280天但生产时并没有投保这样可以领到劳保局的生育津贴吗?
只要生产当天没投保,就领不到了!!!
我生老大也差点领不到生育津贴,9月27日生老大,9月29日退保!!!
告她就对了ˋˊ
我当初也是这样喔!!我自己争取了2个月产假给薪水喔!!当初老闆只给一个月我超不高兴打去劳工局申诉喔!!老闆知道啰就摸摸鼻子还是妥协给了我2个月产假加上薪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