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开制

虽然放这个讨论区好像有点怪

但是只有这儿可以匿名

又不希望给孩子的爸看到

我在考虑想这件事情

婚前已有父母买给我名下的房子

婚后也有父母用我名字买的房子

婚后我的收入比老公多很多

无论薪资,股票,分红等

所以现在几乎动产,不动产都是我的名字

而老公那边 不动产还是他母亲的名字

我们两个都没有任何负债

如果以这种情况计算

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了

是不是婚后的财产比需要分一半给老公?

可是降子好像很不公平

不动产都是我父母赠与的

而动产也是我辛苦工作得来的

虽然老公也有负担家用

不过我负担的只会比他更多

所以我是不是应该要去登记夫妻财产分开制

对自己较有保障呢?

可是又不好意思和老公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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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21:05:02

现行法律规定

自民国76年之后结婚的夫妻

财产採分开制

不需另外申请或登报公告

所以你不用担心以后如果离婚了要分财产给老公

2022-05-26 21:05:02

法定财产制关係消灭时,夫或妻现存之婚后财产,扣除婚姻关係存续中所

负债务后,如有剩余,其双方剩余财产之差额,应平均分配。但左列财产

不在此限:

一、因继承或其他无偿取得之财产。

二、慰抚金。

依前项规定,平均分配显失公平者,法院得调整或免除其分配额。

第一项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已依契约承诺,或已起诉者,不在此

限。

第一项剩余财产差额之分配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剩余财产之差额时起

,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法定财产制关係消灭时起,逾五年者,亦同。

如果你婚后的那栋房子 可以证明是你父母赠与的(即无偿取得之财产)就可以不用列入剩余财产中

但是你的其他所得 还是得和你老公平均分配的

所以你赶快去改程分别财产制吧

(原作者于 2005-05-31 15:07:30 重新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