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体谅我这个当妈妈的心情,拜託各位妈妈给我意见

我月休6天,

正常班,

一天工作9小时(8小时+加班1小时)

公司是周休2日,

所以我每星期6都算加班,

一个月加班时数约50-60小时

为了送我的孩子去上幼稚园,

我提早半个月向公司请事假,

因为我的孩子较小,

我希望能空出一天时间来应变所有的临时状况,

但我的主管却告诉我:

1其他家人不能帮忙吗?

2你老公不能帮忙吗?

3公司希望尽量不要为了私事请假?

(拜託!我请的是" 事假 "ㄝ!)

4可以就请两小时吗?

5还是请半天就好??

天啊!

请你体谅一下我这个作妈妈的心情好吗?

我一定是有非不得已的理由才会请假,

我从进公司至今从没请过假,

为什么连一天的假都要跟我斤斤计较?

就因为职务代理人跟你交情好?

我还想说职务代理人周休2日,

不要请星期6让他出来加班,

但是谁替我想??

我告诉他孩子小会有分离焦虑,

他居然说若幼稚园的老师无法处里那也太不专业了吧?

喔!就算没同理心,

可不可以有一点同情心??

(她约40岁,还未结婚,也没生小孩,所以可能无法体会)

反正他就是找一大堆理由不让我请假,

现在他要我去跟家人商量,

看是要请2小时或是半天,

但是我想请一天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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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2021-05-25 15:05:07

换个理由请假阿

既然这个不行换别的理由总可以请吧

2021-05-25 15:05:07

可是他现在已经知道我为什么要请假了,

我也不希望临时请造成他人困扰ㄚ!

2021-05-25 15:05:07

才一天而己也不让妳请哦夸张

有些主管老板都很现时的

2021-05-25 15:05:07

建议你,坚持一下﹐不要轻易让步。

如果你的工作能力很好,一向都认真负责,跟他拼一下。

有的时候,能者多劳,是因为自己太软弱好欺负。

主管都很怕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俗语说;软土深掘。

坚持一下说不定可以改观,让他知道你可以商量、但你有底线,不要欺人太甚。

工作上,看你的能耐,有没有筹码,合情合理的请假,他没有什么好啰唆。

祝 你好运!

2021-05-25 15:05:07

如果可以你再一次跟你的主管谈看看先站在他的立场说明你知道他为难的地方然后在委宛的告诉他你的难处就如你说的(她约40岁,还未结婚,也没生小孩,所以可能无法体会)所以先静下心了不要急慢慢谈因为我们只要面对主管一个人但是他却要面对很多个下属所以决的烦吧!我可以体会你心急的心情但是退一步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穫ㄛ!加油

2021-05-25 15:05:07

我的工作能力一直受到肯定,

所以我原本也想和他赌一赌,

但我真的需要这份收入,

(我们公司很恐怖,

只要一犯错,

会把你冠上一个更大的罪名,

然后开除你,

而我的上司又是老闆的亲妹妹==")

其实在这样的景气下,

我能有这样的收入其实不错了,

所以就算我要一直加班,

没有周休2日,(已经好久没全家一起去玩了)

我也还是抱着感恩的心上班,

但今天的事真的让我很灰心>"<

2021-05-25 15:05:07

贵公司有适用劳基法吗?

你一个女性一个月加班50-60小时超过时数了哦

而且二性工作平等法中也有规定可请家庭照顾假

以事假论

你已按公司规定提出事假申请

若真不准假...劳工局见

当然妈妈们不可能用这样的手段

你可以表示这是幼稚园的要求

家中其他人都没空

甚至说你的薪水低,扣薪少比较划算

2021-05-25 15:05:07

请问了解劳基法的妈妈!

我们公司说,

女性加班一个月不可超过24小时,

是指" 8+4=12小时/天 "

就是一天加班不可大于4小时才算?

请知道的妈妈回答一下,

谢谢!!

2021-05-25 15:05:07

名称:劳动基準法 (民国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32 条 雇主有使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

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将工作时间延长之。

前项雇主延长劳工之工作时间连同正常工作时间,一日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延长之工作时间,一个月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有使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之必要

者,得将工作时间延长之。但应于延长开始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工会;无

工会组织者,应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延长之工作时间,雇主应于事后补

给劳工以适当之休息。

在坑内工作之劳工,其工作时间不得延长。但以监视为主之工作,或有前

项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名称:劳动基準法 (民国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38 条 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每年应依左列规定

给予特别休假:

一 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七日。

二 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十日。

三 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十四日。

四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日,加至三十日为止。

2021-05-25 15:05:07

谢谢妈妈!

但是我们公司没有补休ㄝ!

但是有加班费倒是了!

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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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赌一赌,

跟上司坚持了,

她终于说漏嘴了!

她说因为代理我的人在5号以前要算出薪水,

所以若代理我的业务代理人就要继续留在公司加班,

因为代理人不想加班,所以

厚!

我就知道,

不过我还是让步了,

我告诉他我会再和幼稚园商量,

将送孩子去上学的时间改在5号以后,

这样他就没理由了吧?

只是不知道时候会不会又有别的理由??唉

2021-05-25 15:05:07

妈妈

我的老板是50多岁的女人

她的孩子都上大学了

所以这些孩子事家事对她来说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虽然她是过来人)

我想

既然我们是拿人家钱的

就必须要看人家脸色来做事

和主管计较说理都是狗屁

受害者一定是我们这一方

如果主管真的不爽

妳可以不要用事先告知的方式

就用临时打电话来请假吧

送孩子上幼稚园而请假并不是一个好理由

因为主管会认为妳既然要上班赚钱

家裏的事本来就应该自行处理

妳就不要老实相告

改用其他的理由吧

我们要主管体谅我们当妈妈的心情

很难

倒不如我们试着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认为这样比较好

换个立场想

妳做主管会如何做呢

这也就是为什么

很多职业妇女

无法在家庭与工作中取得平衡呀

这是很现实的社会